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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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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规范开展法人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2-05-17        来源:        作者:        点击:4694次

省农信社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构建起了党委会、社员大会、理事会、高级管理层既独立运作、科学决策又相互制衡、协调运转的机制,有效履行了对社员社的服务、指导、协调和行业管理职能。

一、推动党建业务融合

一是明确将党建要求写入章程。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办法,以及省委组织部关于推动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省农信社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章程,明确了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党委前置研究程序。修订印发《党委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对涉及全省农信社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均按相关程序提交省联社党委进行前置研究。出台制度促进党建业务融合。印发《关于推进党建与改革化险提质增效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明确全系统重点落实“改革化险、提质增效”5方面17项任务,推动党建与业务真正融合、深入融合、全面融合,努力把党建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把党建成果转化为发展成果。

二、加强“两会一层”建设

根据省农信社法人治理架构及规定,社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社员大会的执行和监督机构,高级管理层具体执行理事会的决策部署,理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按照各自议事规则按期召开会议履行职责,“两会一层”职责明确、科学决策、有效制衡、规范运转。按照监管部门加强对省级农信社法人治理方面的要求,省农信社制定有《章程》《社员大会议事规则》《理事会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经营层专题会议事规则》《经营层班子周例会议事规则》,载明了社员大会、理事会、高级管理层的履职范围和决策程序。为推动理事会换届工作,省农信社制定出台《社员大会和理事会换届工作方案》,召开社员大会选举产生15名理事组成新一届理事会,召开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聘任高级管理层、审计、合规部门负责人及理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顺利完成了理事会换届工作。2021年全年组织召开社员大会1次、理事会4次,分别审议研究相关议案22项和56项,协调理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主动履职,召开会议合计17次,审议研究工作事项38项,为理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

三、强化理事履职行为

为健全完善法人治理体系,进一步规范理事履职行为,省农信社制定出台《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履职评价办法》,重点突出履行忠实义务、履行勤勉义务、履职专业性、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履职合规性五个评价维度,并明确了评价程序、评价方法和评价等级,特别对评价结果为不称职的理事,由省联社理事会对其进行问责。目前,省农信社已完成对2021年度省联社理事履职情况的评价工作。

四、规范信息披露工作

进一步修订完善《信息披露办法》,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比性原则,高效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的规范性、主动性、针对性及有效性。根据年初社员大会和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汇编成《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年度报告》,于每年4月前向社员社披露,并向监管部门报送,确保社员社全面了解掌握省农信社法人治理情况、财务执行情况、股东变动情况、重大事项情况、监管意见落实情况及理事、高管、员工变动情况。

省农信社理事会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