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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银行业协会 山西省律师协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18-09-05        来源:        作者:        点击:562次

        近日,山西省银行业协会与山西省律师协会本着优势互补、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联合签署了《山西省银行业协会 山西省律师协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山西省银行业协会是经山西省民政厅批准设立的区域内银行业入会员单位的社会组织,尊重宪法和法律,严格社会组织运行规则,在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忠实在法律范围内为会员单位开展自律、维权、协调、服务等工作或活动。山西省银行业协会不仅注重组织引导会员单位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应用,也重视协会“三会一层”管理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应用,并注重实际工作中提高依法办事意识,提升依法办事能力,依法善于化解行业矛盾。为了更好的提升山西银行业会员单位整体法律意识,依法开展各类经营活动,防范金融风险,更好地维护山西银行业整体合法权益,山西省银行业协会积极同山西省律师协会加强合作,共同促进山西银行业进一步依法规范有序发展。

        山西省律师协会是依据《律师法》设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全省律师的行业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全省律师事务所(团体会员)和执业律师(个人会员)实施行业管理,提供行业服务。山西省律师协会接受山西省司法厅的监督和指导,同时接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指导,根据《律师法》和《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积极开展维权、培训、交流、奖励、惩戒等活动,组织全省律师为社会提供各类法律服务,促进经济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山西省律师协会积极组织广大律师为山西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愿意与山西省银行业协会合作,共同提高山西银行业成员单位法律意识,同时也提高律师为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山西省银行业协会 山西省律师协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领域包括五部分:一是共同为山西省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防范金融风险,打击金融犯罪,共同参与政府部门委托的涉及银行业的法律政策课题;二是根据双方共同发展需要,双方可以聘请对方领导或会员单位中的业务专家为对方的专家顾问,并应邀参加对方组织的重大活动,以便于加强双方各领域的合作;三是随着国家对金融改革的不断推进,双方可以定期或不定期举办金融改革中涉及的法律新问题研讨会或对金融疑难案件论证会,以促进金融法律服务领域专业研究和实务经验交流,并及时总结和公布交流结果;四是双方在会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中进行深入合作,可以相互选派专家进行现场或视频授课,以及开展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为对方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支持;五是在山西省律师协会会员为山西省银行业协会会员提供具体法律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共同监督和指导各自的会员单位按照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山西省银行业协会和山西省律师协会签署此协定的意义在于:鼓励和支持责任主体单位从不放弃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应用,并在实践中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依法自律、依法维权、依法解决与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防范金融风险,将法律意识和行为能力融会于日常工作与生活之中。尊重律师协会、尊重律师职业的公允,尊重律师从业者在更多的社会实践中为弱者声援,呼唤公平与正义,匡正执法,监督执法,普众维权。